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南》要求,为做好我校“全球发展中的国际公务员长程培养项目”的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 交流/留学信息 | 选拔类别 | 选拔专业 | 费用情况 | 报名截止时间 |
全球发展中的国际公务员长程培养项目 | 爱尔兰国立高威大学(University of Galway); 日本神户大学 (Kobe University); 俄罗斯西伯利亚联邦大学 (Siberian Federal University)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人数:1人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人数:2人 | 法学 |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 3月31日 |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到国际组织工作任职的强烈意愿。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
3.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
三、校内选拔安排
(一)报名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中外文各一份);
3.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5.科研成果(如有);
6.中外文研修计划书(外文应以英语或德语撰写);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托福、雅思、德语等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
(二)报名流程
1.请申请人按照报名要求将申请材料于2026年3月31日前发送至Z0004599@zuel.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姓名-拟选派类别”(示例:2026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张三-联合培养硕士)。
2.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续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3.学院组织考核,确定推荐人员并公示。
学院官网公示录取结果后,学生必须签订承诺函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要求申请资助。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考核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4.本项目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
四、留学期限
(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五、详细申请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第一批 | 2026年3月 | 发布通知 | 发布项目通知。 |
2026年3月31日前 | 人员选拔 | 1.组织校内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取得有效外语成绩)。 2.对拟推荐人选在网站进行公示。 | |
2026年4月1日-8日 | 人员申请 | 1.组织拟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按照留基委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学校。 | |
2026年4月20日前 | 学校审核 | 1.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单位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等纸质材料。 | |
2026年4月一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2026年6月 | 录取 |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资格证书、资助证明等录取文件。 | |
2026年7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六、温馨提示
(一)2026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不予保留。
(二)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
(三)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以便确认资助起算时间,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四)留学人员完成国外学业一年以内应主动联系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6个月以上(含)。符合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条件者,可继续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具体可参阅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时间将计入回国服务期。
顺利完成国外学业并成功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6个月以上(含)的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限制。如被录取,服务期顺延。
(五)对获得中外双硕士学位的选派人员应当在国内硕士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参加毕业答辩并获得国内学位。如派出前或留学期间参加并通过国内毕业答辩,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六)经选拔并公示后选派的我校学生请自行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的申报要求
1.2026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0
2.申请流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84
3.申请人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85
4.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69
(七)经本项目选派的我校学生提交项目申请时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
(八)经本项目选派的我校学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高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九)经本项目选派的我校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七、联系方式
(一)校级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7-88386443
邮箱:xuhuifei@zuel.edu.cn
(二)院级联系人:胡老师
办公地点:文治楼613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8387782
邮箱:Z0004599@zuel.edu.cn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455线路检测官网国境外校院际交流报告.doc
国际法学院
2026年3月26日
审核人:黄志慧

